印度教 婆羅門教
- 印度教 / 婆羅門教
- 婆羅門教的產生
- 印度河文明時期 (B.C2500~B.C1700)
- 吠陀時期 (B.C1500~B.C900)
- 教義
- 梵
- 梵我同一
- 梵天(Brahma)
- 神格化的世界典範
- 創造之神, 創造一切事物
- 印度沒人拜 僅一間廟.
- 泰國稱四面(神)佛
- 毗濕奴(visnu)
- 化身
- 魚-
- 龜-
- 野豬-
- 人獅-
- 侏儒-
- 持斧羅摩-
- 羅摩-
- 黑天-
- 佛陀-
- 伽爾基-
- 濕婆(Shiva)
- 象徵"林伽",男性的生殖器.
- 譚崔
- 性力
- 吠陀本集(通稱四吠陀)
- 梨俱吠陀 (替頌明論)
- 娑摩吠陀 (歌詠明論)
- 耶柔吠陀 (祭祀明論)
- 阿達婆吠陀 (辟災明論)
- 梵書(Brahmana)
- 儀規Vidhi
- 釋義Arthavada
- 極意Vadanta.
- 森林書(Aranyaka)
- 奧義書
- 吠陀文獻表
- 經書吠陀分明論支節(廣義).聲調學
- 音律學
- 文法學
- 難字集解
- 天文學
- 禮學
- .禮學(狹義).所聞經
- .家範經
- .法經.法論
- 實利論
- 印度教(Hinduism)
- 古來正統 婆羅門教
- 攝取 教義
- 佛教
- 耆那教
- 結合
- 民間信仰
- 產生
- 社會性宗教
- 印度教之思想體系乃在
- 宇宙本質的「梵」
- 與個人本質的「我」
- 之間之
- 一體相
- 精神
- 物質
- 兩界之
- 相關相
- 智慧(明)
- 無明
- 思辨相
- 信
- 愛
- 實踐相,
- 探討
- 業
- 輪迴
- 解脫
- 絕對不二論(不二一元論)
- 不二論
- 商羯羅
- 總結
- 梵
- 梵是唯一真實,世界如夢境一般;
- 梵與自我終究是沒有分別的
- 是全部
- 是唯一的真實
- 而且是尼古那(Nirguna),
- 完全無屬性無形像。
- 除了無形無相無屬性的不二的梵(Brahman),
- 沒有任何一切。
- 沒有性質、
- 沒有形狀,
- 是自有、絕對及不滅。
- 巴史卡拉(梵 Bhāskara)
- 二元一元論
- 羅摩拏遮(梵 Rāma-nuja)
- 制限不二說
- 寧巴爾迦(梵 Nimbārka)
- 二元一元論(不一不異說)
- 婆爾羅巴(梵 Vallabha)
- 純粹一元論
- 摩陀婆(梵 Madhva)
- 二元論(多元論的實在論)
- 毘濕奴史瓦閔(梵 Visnusvāmin)
- 二元論
- 二十世紀初,奧若賓都遘須(Aurobindo Ghosh)
- 倡導
- 整體不二論
- 用現代之觀點來解釋吠檀多哲學,對印度知識分子有很大影響。
- 至西元八○○年左右,印度教一方面
- 繼承吠陀聖典之權威
- 受奧義書及吠檀多學派濃厚之影響,
- 而與民族兩大敘事詩 等有共通之主張。
- 摩訶婆羅多(梵 Mahābhārata)、羅摩耶那(梵 Rāmāyana)以及毘濕奴之種族(梵 Harivajśa)
- 薄伽梵歌(梵 Bhagavad-gītā)與富蘭那(梵 Purāna)、新奧義書(梵 New-Upanisad)之類、怛特羅(梵 Tantra)、阿笈摩(梵 Āgama)
- 由吠陀神話發展成富蘭那神話(狹義的印度教神話),
- 由於毘濕奴與濕婆二神之抬頭,
- 而以此二神與梵(梵 brahman)同為最高實在之原理,
- 確立一體三神之教理,此即其特色。
- 其中,對毘濕奴化身的吉栗瑟拏(梵 Krsna)、羅摩之崇拜,顯著的反映在民眾信仰當中。
- 毘濕奴派
- 濕婆派、
- 性力派(梵 Śākta)、
- 紹拉派(梵 Saura)、
- 誐那帕底耶派(梵 Gānapatya)、
- 斯磨魯達派(梵 Smārta),
- 由十二至十八世紀之間,則有各種革新的宗派,例如
- 喀比爾派
- 錫克教、
- 達杜派(Dādū)
- 印度教
- 印度文明 本土多種 的 宗教傳統的集合。
- 不是明確的組織 而是 普遍的社會民俗信仰
- 印度教起源於 歐洲雅利安人和印薩兩河文明本土信仰, 後諸教派形成統一宗教。
- 因為是多信仰、文化的綜合稱謂,印度教各教派之間的區別相當大,甚至存在對立的情況。
- 印度教歷史分為三個時期:
- 原始宗教時期 (前25-前17世紀)
- 印度土著達羅毗荼人 哈拉帕文明;
- 對母神,動物及男女生殖器的崇拜
- 吠陀文化(婆羅門教) (前15-前9世紀)
- 以雅利安人南下後形成的《吠陀》諸經典爲中心的;
- 公元前1800年前後,雅利安人大規模南下,入侵印度次大陸,
- 新印度教時期
- 吸收了印度沙門思潮諸宗教如佛教、耆那教的教義,於前8世紀改革而成型的印度教時期。
- 當代發展
- 在印度當代最有影響的組織是國民志願服務團、世界印度教大同會。國民志願服務團由海德格瓦於1925年創立,它以羅摩神作為崇拜對象,支持印度教社會化活動[18]。世界印度教大同會是一個機構龐大的印度教組織,是印度教各派別的聯合體,由國民志願服務團領袖高瓦克創立於1964年。該組織經30多年的發展,已成為機構龐雜的宗教聯合組織,有100多個派別和51個指導委員會,與30多個國家的印度教徒都有聯繫。
- 信仰和學說
- 印度教是一個包羅萬象的綜合體,既是一種宗教,也是一種信仰和生活方式。印度教認為,人類靈魂永存和萬物有靈,並宣揚因果報應和人生輪迴[19][註 3]。在該教看來,生命不是以生為始,以死告終,而是無窮無盡一系列生命之中的一個環節,每一段生命都是由前世的所為而限制和決定。善行能使人升為婆羅門,惡行則能令人墮為首陀羅、賤民甚至畜類。因此,人必須通過修行和積累功德才能認知梵,與梵合一。「梵我合一」是印度教哲學理論的核心,更是印度教徒人生追求的最高目標。印度婆羅門教有燃火祀天的儀式,火被當作上天的口,把供物放入火中燃燒的話,上天可以吃到供品,就可降福人類。雖然印度教有輪迴觀念,但認為倘若破壞種姓制度的原則,則會落得永世不得超生的結果,故上至婆羅門下至賤民,均不敢廢除該教義,縱使今日法律上已不承認種姓制度。
- 印度教具有強烈的封閉特色:不鼓勵印度人移民海外,也不鼓勵外國人入籍印度(但印度境內亦有歷史悠久的猶太人、帕西人等移民群體);印度人生來即被視為印度教徒,外國人則不被視為印度教徒;沒有後天加入印度教的觀念,也沒有叛教的觀念(縱使一位印度人宣稱亦然,僅視之為挑釁行為。破壞種姓規矩及殺牛等行為亦同,但可能會招來包括謀殺的私刑制裁)。穆斯林和外國人雖不適用種姓制度,但除非對方不友善,原則上按剎帝利對待。
- 派別
- 不同派別甚至是完全不同的宗教理念
- 師摩多派(Smārtism)
- 吠陀宗教 (Brahmanism)
- 毗濕奴派(Vaishnavism)
- 濕婆派(Shaivism)
- 性力派(Shaktism)
- 譚崔
- 夏克提派
- 神
- 濕婆
- 夏克提
- 配偶
- 商羯羅的第一行的著名的性力派讚美詩美之波流(Saundaryalahari)所述:「若濕婆與沙克提結合,他可以創造(生命)。若他不與沙克提結合,他連攪動一下都不可能。"[4]此為性力派之基本教義。」
- 種姓制度
- 傳統上認為印度教包涵種姓制度,但近代有些研究認為種姓制度並非源自印度教而是印度社會,因為印度教的教條中並沒有種姓制度,而且印度的許多其他宗教也曾經或仍然有種姓制度。無論如何,印度教信徒間目前分為四個種姓:婆羅門、剎帝利、吠舍和首陀羅,婆羅門的地位最高,其餘種姓的社會地位依次降低。各種姓都有自己的道德法規和風俗習慣,一般不能互相通婚。除了這四個種姓以外,還有一種被排除在種姓之外的人——賤民,即所謂「不可接觸者」,聖雄甘地將賤民稱為「哈里真」(意為神之子),印度獨立後統稱「達利特」(意為受壓迫的人)。